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9期(市本级)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3-05-22 15:26:02 来源: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近期,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7批次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、不合格样品4批次(见附件)。

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
一、全德米亚农贸市场(吴子清)销售的生姜,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二、新淮市场马华销售的韭菜,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
三、蚌埠市龙子湖区小简农产品批发销售中心销售的生姜,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
四、蚌埠禾一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,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控制风险,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

特此通告。

附件: 1.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.xls

2.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.xls

不合格小知识.doc

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3年5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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